排污申报管理排污申报管理1.目的为规范公司排污申报管理,依法排污,准确申报污染源排污状况。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排污申报的管理,对公司排污许申报填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3.排污申报管理3.1 安全环保部负责按照国家法规要求实施排污申报登记工作,不得瞒报或谎报。3.2 如实申报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能源消耗、新鲜水用量、污水排放量、污水排放准确去向、固废产生量及处置情况等生产数据,内容应齐全、准确。3.3 排污申报登记表需经主管领导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上报环境保护管理部门。3.5 排污申报登记工作要在规定时间提前进行,以避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3.6 申报资料留档保存,以备查询。4.支持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河北省达标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