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1、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2、主持制定技术措施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指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执行。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即及时以纠正。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专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以及大型临时设施、特殊施工设施的施工方案,要严格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的可行性,并负责组织实施。对确定后方案(特别是方案中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有变更,应及时修订,报审。主持重点和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直接对主管或直接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发行签认手续。4、领导、组织安全技术攻关,认真吸取合理化建议,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使用,建立申报、审批手续,并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要求,并负责其实施。5、组织主持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审查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制定措施,即使排除隐患。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