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处副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环境保护处副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处长的领导下,主管全处的安全工作,对全处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2、协助处长认真、及时、准确地传达、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各项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以及相关环境法律制度。3、负责对全处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4、负责安排对环保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水平和安全素质。5、检查、督促本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理意见,并进行总结整改。6、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职工群众对本处安全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尊重职工群众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不断提高本处安全工作管理水平。7、定期不定期向处长汇报安全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