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油化工安全设备一体化制度考试试卷及答案一、填空题(30 分)1、用火作业的原则:属地主管原则、三不用火原则、控制用火原则。2、三不用火原则:没有经批准的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用火。3、用火监护人发现用火部位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 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用火; 当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 停止 用火。4、 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用火,实行一处(一个用火地点) 、一证用火作业许可证 、一人用火监护人,不应用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进行多处用火。5、用火期间,距用火点 30 米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 15 米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
2、在同一用火区域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和油漆等施工。6、装置停工吹扫和开工期间,严禁一切明火作业。在用火作业过程中,当作业内容或环境条件发生变更时, 应立即 停止作业, 用火作业许可证同时 废止。7、常见的受限空间有: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下水道、沟、井、池、涵洞、塔座、1.5m 以上深度的坑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在进入受限作业前,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无证和监护人,禁止进入作业。8、在安排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项目前,应分析受限空间内是否存在缺氧、富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负压等危害因素。作业期间应密切关注受限空间内的气体成分,至少每隔 4 小时取样重新做一次安
3、全分析。9、在受限空间入口处应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并在受限空间入口外围采取设置围挡、拉警戒线等有效阻止进入的隔离措施。10、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进入金属容器(炉、塔、釜、罐等)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应不大于 12V。11、基层单位配备的空气呼吸器不能完全保护作业人员不受有毒有害气体或惰性气体的影响,只能用于紧急情况下的救生。12、 高处作业高度分为 2m 至 5m、 5m 以上至 15m、 15m 以上至 30m 及30m 以上四个区段。13、放射探伤作业时间原则上定为晚上 10 时至次日凌晨时,特殊情况下由分管安全的厂级领导批准同意。14、
4、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职工都有参加 有组织灭火工作的义务。15、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使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不得埋压、 圈占消火栓, 不得占用防火间距, 不得堵塞消防车通道。16、接受火灾调查时,相关单位(部门)和个人,必须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不隐瞒、不掩饰起火原因。未经火灾调查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17、公司应急响应中心每半年组织一次公司级现场综合应急演练;关键装置、要害部位所属单位每半年不少于一次现场应急演练;非关键装置要害部位所属基层单位每 半年 不少于一次应急演练。18、起重作业时,禁止人员随
5、起吊物起吊 或在吊钩、吊物下停留;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 不得进行起重操作。19、 临时用电票 有效期限不得超过用火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临时用电票的有效期不得超过 3 个月 , 如超出必须提前重新办理临时用电票。20、 用电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 用电地点和工作内容 严禁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严禁私自向其它单位转供电;临时用电期间暂停作业或移动临时用电设备 不含手持式电动工具 时,用电单位必须切断现场用电设备电源。21、开挖作业必须办理开挖作业许可证 ,且一个作业点办理一张开挖作业许可证 ;实施开挖作业出现异常情况应 立即停止作业 并向有关人员报告。2
6、2、一般作业许可证的审批人,项目现场主管人,工艺、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监护人员,当班班长及施工作业人员必须 亲临作业现场检查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进入生产区域一般作业许可证中的作业内容、存在风险以及安全措施、必要的补充措施等 逐条检查确认 。23、 设备管理与维修专业技术人员, 对所管设备应牢固掌握“四懂三会”。“四懂三会”的含义是 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24、 根据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程度, 按关键设备、主要设备、 一般设备进行分级。25、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具有 培训资质的单位 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取得 相应资质的操作证。26、各单位应配备专(兼)职设备专业管理人员,执行设备润滑的“五定” 和“三级过滤” ;针对关键机组需要开展关键机组特级维护活动,成立“五位一体” 机械、电气、仪表、操作、管理 的特护小组。设备操作人员 是设备运行与日常维护保养的责任者。27、装置大检修需组织公司停车交出条件确认,停车装置经车间交出条件确认合格后向公司申请,技术运行部组织机动部、HSE 部、质检中心等单位进行确认,形成 “公司装置交出检修条件确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