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讲解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制订背景、主要内容及其重要性。该条例于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19年4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制订旨在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如应急救援预案实效性不强、应急救援队伍能力不足、应急资源储备不充分、事故现场救援机制不完善、救援程序不明确、救援指挥不科学等。讲座还回顾了近年来全国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情况,强调我国安全生产仍处于脆弱期、爬坡期和过坎期,尤其是在道路交通、煤矿等矿产开采、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频发。此外,通过具体案例,如2013年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露爆
2、炸事故、2013年吉林省德惠市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火灾事故以及2014年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铝粉尘爆炸事故,详细说明了这些事故的严重后果和教训。这些案例突显了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彻底排除隐患、有效防范事故、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的重要性。同时,建议加快出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以规范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职工在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应急评估等方面的责任与义务,提高应急管理能力。贯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适用于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广大职工,特别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和相关领域的从业人员。该条例对于提升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