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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环保绩效考核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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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安全文库 文档编号:49805 上传时间:2022-01-05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5.5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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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安全、环保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公司安全、环保绩效考核管理制度1 目的与范围本制度规定了 xxxx 开关电器有限公司安全绩效的考核要求,旨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的顺利实现,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激励各级领导干部和员工奋发进取,自觉地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改进安全绩效。本制度适用于 xxxx 开关电器有限公司各部门和员工的考核管理。2 管理职责2.1 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环保绩效考核的领导工作。2.2 生产部负责对各相关部门或人员在安全、环保目标的实现、风险控制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3 公司工会对安全、环保绩效考核过程进行监督。2.4 管理部依据结果对各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

2、考核。3 术语和定义3.1 安全、环保绩效是指基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针和目标,控制和消除风险取得的可测量结果。4 管理内容4.1 本制度是绩效考核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环保工作按照考核内容及标准,每月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并捋考核结果报公司综合科兑现。4.2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根据年度目标实现情况,对各部门进行奖惩。奖励和处罚,应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惩戒相结合的原则。4.3 安全、环保绩效考核原则是:权责对等,分期监测,从严从细,公平公开,奖惩升降,绩效优先。4.4 根据考核内容,各部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改进计划和措施,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的

3、长效机制。4.5 安全、环保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分为两个层次,即:公司与各部门签订的年度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内容;各部门与班组、员工签订的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4.6 公司安全、环保的年度目标经过逐级分解,尽可能地做到细化、量化,便于进行测量控制和考核。各级责任部门按要求组织实施,确保指标的完成。同时要通过严格的贯彻落实尽可能使完成指标高于计划规定指标。4.7 安全、环保实行季度与年终评比相结合的原则,对于季度先进个人和年度先进单位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4.7.1 每年评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3 名,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标准为:每人奖励 500 元。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季度安全

4、生产先进个人的评选:a)在安全、环保工作中,有革新、发明创造并获得成效者;b)在抢险过程中,使公司财产或人员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的有功人员;c)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或果断采取避险措施,避免人员伤亡、职业病和减少事故损失的有功人员;d)在安全、环保工作中提出行之有效合理化建议,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e)代表公司参加当地安全、环保部门或国家电网公司、中电装备公司组织的安全、环保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的;f)由于工作突出,本部门在季度绩效考核平均成绩达到前 3 名的。4.7.2 年度评选安全生产先进班组 1 个,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标准为:按班组员工人均 100 元进行物质奖励。满足下列

5、条件之一的,可参加年度安全生产先进班组的评选:a) 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标准的;b) 认真执行国家电网公司、中电装备公司安全、环保管理规定,圆满完成年度安全、环保指标的;c) 年度内在当地安全、环保部门或国家电网公司、中电装备公司组织的安全、环保检查、评比中,取得优异成绩的;d) 获得当地安全、环保部门或国家电网公司、中电装备公司安全、环保先进荣誉称号的;e) 在安全、环保工作中运用科学方法,杜绝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减污增效显著,并用良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f) 采用科学手段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各类事故发生和经济损失的;g) 年度目标考核成绩在 90 分以上的

6、。4.8 发生责任性一般死亡、伤残等级为一级至三级以上的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火灾事故,公司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做出的事故调查报告结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4.9 发生一起责任性重伤事故,对责任部门考核 1000 元整。4.10 发生一起责任性轻伤事故,对责任部门考核 500 元整。4.12 各部门及其人员瞒报、谎报事故(包括涉险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生产经营单位瞒报谎报事故行为查处办法(安监总政法【2011】91 号)和中电装备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管理规定(【2011】19 号)进行处罚。4.13 瞒报、谎报事故行为,依照下列情形认定:4.13.1 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超过规定时限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经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4.13.2 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原因、性质、伤亡人数和涉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5 相关文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 年 3 月 28 日国务院令第 493 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2011 年 8 月 29 日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13 号)生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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