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科(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程科(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贯彻执行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及制度。二、合理组织生产和安全,贯彻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三、负责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建立合格分包方名录,及时向项目体颁布。严禁超资质承包、发包。四、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有效地安全文明生产协议书,并督促其按协议实施。五、负责制定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压力容器等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各种机具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六、会同有关部门对机械操作、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七、负责对供应商单位的资质审查,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及时向项目体颁布。八、参加各类安全事故、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相应措施,并督促其落实。九、参与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的审批,对项目部大型机械设施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