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中毒窒息十条规定防止中毒窒息十条规定1) 对从事有毒作业,有窒息危险人员必须进行防毒急救安全知识教育。2) 工作环境设备容器、井下、地沟罩、氧含量必须达到 20%以上,毒害物质浓度符合国家规定时,方可进行工作。3) 场所作业时,必须佩带防护工具,且有人监护。4) 进入缺氧或有毒气体设备内作业时,应将与其相通的管道加盲板隔绝。5) 对有毒有害场所氧含量情况要定期检查,使之符合国标。6) 有毒或窒息危险的岗位要判定防救措施和设置,相应的防护用具。7) 各类有毒物品的设备、仪器要定期检查,保持良好。8) 检测毒害物质的设备、仪器要定期检查,保持良好。9) 发生人员中毒、窒息时,处理及救护要及时、正确。10) 有毒有害物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长期达不到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停止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