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安全责任制1、有责任使本部门人员充分理解环境、职业健康方针并使之贯彻执行。2、规定所属部门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关系,并接受上级的监督和指导。3、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管理方案;组织本部门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及落实。4、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做好本部门的消防和安全工作,减少疾病和工伤事故。5、遵守已确认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负责对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自查。6、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下属是否严格按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工作。7、确保本部门的工作环境能够满足工作、职业健康安全的需要。8、负责相应业务范围内的外部信息和本车间的信息交流,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安全的信息的交流、传递和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