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件吊装作业安全规定大件吊装作业安全规定第一条总则为加强我公司生产过程中大件吊装运输作业的安全监督,确保大件吊运的安全可靠,预防起重伤害事故的发生,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区域内的船舶修造、钢结构件和起重机械的制造等大件翻身、起吊和运输作业。第三条大件吊运的分类和审批权限1、大件吊装运输作业前必须办理大件吊运作业申请单审批手续,作业时必须严格遵照本规定执行。2、面积较大、超过 15T、形状不规则的物件吊运,必须经安全监督主管和总管审批后,指定有起重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具有一定经验的起重指挥负责指挥。3、超大型物件、超过 30T、吊运难度较大且无相关吊运经验的
2、起重作业,由安全监督主管和总管确认后,由生产管理部、安全监督部经理共同审批。第四条大件吊运的组织工作1、大件吊运作业前应召开专题会议,由施工部门负责大件吊运的策划、部署工作。当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大件吊运、安装工作时,由生产管理部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编制大件吊运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2、工程主管应提供大件的重量、几何尺寸、精密度等数据和技术要求,以作为工艺技术人员编制施工工艺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依据。3、工艺技术人员应在充分了解施工要求和施工条件,正确计算物体的重量、重心、结构强度和刚度,全面掌握各种起重机械在施工条件下的有效载荷及各种吊索具安全负荷的基础上,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机具,编制
3、技术工艺方案和制定安全技术措施。4、超大型物件的吊运施工方案和措施编制完成后报请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待得到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第五条大件吊运的技术准备工作1、施工部门接到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后,应组织施工作业人员熟悉施工方案和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具体分工,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2、按施工方案的要求配好合格的钢丝绳、卸扣等起重吊索具,钢丝绳上的色标必须与当月钢丝绳标识相符。3、检查被吊重物是否符合施工方案中的要求,是否具备正式吊运的条件。4、现场指挥者要检查清理被吊重物周围的障碍物,清除垃圾和杂物,保障吊运通道畅通。5、检查施工要求中必须具备的施工电源,并保证供电。6、了解吊运重物时的天气情况,检查作业现场照明设备及照明度。7、检查施工警戒标志牌和警示带的设置情况,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督。8、明确大件吊运的现场起重总指挥、起重运输司机,检查各工种间的配合是否明确,人员是否到位及时。9、准备工作完成后,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面检查,在确认施工已建立在安全可靠的基础上,按大件吊运作业申请表办妥审批手续后方可正式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