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任讲解了财务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具体职责。文件指出,在编制生产计划和总结生产完成情况时,必须同时计划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在编制和检查基本建设和工程计划时,应同步编制和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企业安全措施经费在固定资产、改造资金中提取10%至15%的规定,确保专款专用,定期核算。此外,文件强调要保证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的开支,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任适用于各类企业的财务部门,特别是那些涉及高风险作业的企业,如化工、建筑、制造等行业。该文件为财务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帮助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确保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不忽视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