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为明确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定期考核。一、考核对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各班组长等。二、考核人:1、公司负责考核项目经理。2、项目经理负责考核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各班组长等。三、考核期:1、公司对项目经理每半年考核一次。2、项目经理对项目部管理人员每季度考核一次。四、考核形式:采用考核表评分形式。五、考核评价:考核分值满分为 100 分,考核得分在 85 分及其以上为优良,考核得分在70 分及其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在 70 分以下为不合格。六、考核奖罚:根据项目部制定的奖罚制度在工程项目结束或年度经济分配中进行奖罚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