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讲解了为落实岗位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将安全工作业绩与经济挂钩,增强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该制度适用于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南站站项目部在册合同制员工,详细规定了不同岗位员工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金额及其管理方式。例如,项目经理、书记按1200元/年人缴纳,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按1000元/年人缴纳,其他岗位人员则根据职务不同分别按800元、600元、400元/年人缴纳。制度还明确了安全风险抵押金的专户管理和季度核算方法,并设定了严格的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如年度因工重伤事故率低于0.3,年度因工事故率负伤率低于10,杜绝因工死亡事故等。对于实现这些目标的项目部和个人,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反之,则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适用于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南站站项目部的所有在册合同制员工,旨在通过经济手段强化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确保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目标得以实现。该制度不仅涵盖了管理层,还包括了各个职能部门和一线施工人员,确保全员参与,共同维护项目的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