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安全生产工作责任1 建立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领导负责制。2 公司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应当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以下职责:2.1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2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3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2.4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2.5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6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2.7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3 本公司主管生产的负责人统筹组织生产过程中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4 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5 其他负责人应当按照分工抓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