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处安全生产责任制档案处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上级部门的各项安全的法令、法规。2、负责对集团公司档案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3、负责制定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和标准以及业务竞赛考核办法。4、负责对集团公司档案人员的培训工作。5、参加集团公司“设备仪器开箱验收、基建工程竣工验收、科研成果鉴定验收”,对验收中不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拒绝签字验收,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6、负责档案的保密和安全工作,妥善处理保密与利用的关系,做到安全保管与安全利用。7、负责对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统计、编研、检索等环节进行质量监督,保证档案的完整齐全。8、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及处理工作。9、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协助做好集团公司重点项目档案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10、对集团公司各单位的档案管理网络系统进行监控、管理,做好检查指导工作。11、负责对所保管档案进行缩微保存及计算机输入管理工作,为档案工作朝着现代化方向发展奠定基础。12、负责对档案库区定期安全检查做到消防无隐患,治安无事故,档案“七防”无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