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区域安全管理制度办公区域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安全管理,是指包括消防、防盗和用电等方面的安全管理第三条 办公室为公司办公区域安全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防范措施的制订、落实、检查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各部门、机构应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总公司全体人员,各部门应遵照执行第二章 用电安全管理第五条 公司办公室区域应配电容量配置设施设备,并留有余地第六条 员工使用各类设施设备时,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操作,以保障用电安全第七条 员工不得擅自使用电热器具;下班时应切断办公设施设备的电源第三章 加班事项第七条 每日 19 点后仍需在办公室进行办公人员视为加班第八条 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以上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加班第九条 加班人员应填写各楼层加班领取钥匙表格(附表二)后领取各楼层钥匙,并于下班后进行锁门工作第十条 加班人员离开前需确认周围电器设备及空调开关关闭后方可离开(包括洗手间各项设施)第十一条 加班人员离开前应确认锁门事项无误后方可离开第十二条 本办法从 2011 年 9 月 1 日开始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