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位置与职责讲解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基本职责和功能,强调这是法律赋予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任务。文章指出,近年来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履行职责方面做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促使全国安全生产状况趋于稳定和改善。然而,实际工作中仍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需要解决。文章详细阐述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内涵,包括宏观规划、政策制定、法律法规拟定、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宣传教育、统计分析等方面。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涵盖了多个层面,包括全国或地区的全局性监管、特定行业和领域的局部性监管、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监督检查、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下级的指导监督,以及其他涉及安全方面的综合管理。此外,文章还强调了正确认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基本职责,提出了“三到位”(思想认识到位、履行职责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和“三不”(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的原则,以确保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位置与职责适用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以及相关从业人员。该文档旨在帮助上述机构和个人全面了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职责和功能,提升其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从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