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运行控制程序安全生产运行控制程序1.0 目的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程序。2.0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生产过程有关设备、设施、人员的安全管理。3.0 职责3.1 管理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检查生产区域安全工作管理情况,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对生产车间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有权阻止和报告各种不安全行为。3.2 各部门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上岗人员的安全教育,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及时排查安全隐患,负责生产过程中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3.3 生产车间应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保障作业现场整齐、干净、有序。4.0 工作程序4.1 管理部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
2、制,规定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并逐级落实。4.2 公司每年与各部门、生产班组签署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级管理者应确保主管部门和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和消防状况得到有效地控制。4.3 公司按照能力、意识和培训控制程序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尤其是对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有关的重要岗位的人员,相关培训必须到位,新员工入职时应进行公司、现场和班组 “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三级”安全教育记录。4.4 公司通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专栏、文件发放、教育培训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制度,通报安全生产状况,布置安全生产有关工作。4.5 安全生产实施4.5.1 生产活动中要做到均衡生产,严格控制
3、加班加点;凡安排加班加点的生产车间必须提前将加班项目、时间、人员同时向管理部报告。4.5.2 生产车间应建立相应的作业指导书、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员工在开工前对使用的设备、设施、工具、工装、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不得带病进行作业。4.5.3 生产过程中必须保持作业现场整齐、干净、有序。车间主管人员负责对生产现场工作环境、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点检,填写“三级”安全检查记录。4.5.4 管理部按照劳动保护用品控制程序,根据各岗位劳动防护的要求,制定配置标准,采购和配发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生产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并正确穿戴使用劳动保护防护用品。4.5.5 生产作业中出现异常或紧急状态,按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
4、序执行。4.5.6 由于生产机构、生产要素发生变化,而出现新的环境因素或危险源时,相关负责人应立即呈报管理部,经管理者代表评审确认,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组织生产。4.6 安全检查4.6.1 公司实行公司、主管部门、车间班组三级检查a) 公司级安全检查由总经理组织安全、设备、生产、人事主管部门参加,每月进行;b) 主管部门检查由管理部负责,对公司重大危险源、重点生产部门、资材仓库、化学品存放和使用地点、食堂和宿舍等生活区域、消防安全设施等进行专业检查;c) 车间每天对主管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点检。4.6.2“三级”安全检查应填写“三级”安全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点应及时制定改善措施。对
5、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消除安全隐患。4.6.4 公司各部门、生产车间对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发布安全信息,采取有效地控制措施,同时制定整改计划并积极落实整改计划。4.7 危险作业许可4.7.1 危险作业包括:动火作业、重点部位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管理部负责制定安全作业许可程序,明确危险作业许可证办理的程序和审批规定。4.7.2 管理部负责危险作业许可的归口管理,负责确定公司危险作业许可类型;组织建立危险作业守则;负责危险作业许可的监督。4.7.3 危险作业所属部门负责危险作业实施方案和危险作业安全措施的审批,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并对危险作业实施检查。4.7.4 危险作业主管部门负责识别危险作业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价,制定危险作业控制措施,并严格按规定执行危险作业活动。4.8 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4.8.1 应考虑在以下区域和地点设立警示标志、警戒区域和安全防护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