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讲解了安全生产检查的频率和具体实施方式,以及隐患整改的程序。该制度规定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工地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组织一次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班组在班前和班后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需进行日常巡回安全检查,并在检查生产时同时检查安全生产。对于脚手架、上料平台、斜道、塔吊、垂直运输机等大型施工机械的安装和现场施工用电线路的架设,需经班组自检和有关部门的专业验收检查合格后,与使用单位办理交接安全检查手续,方可使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通过“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单位消除隐患,对存在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组或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并立即整改。被检查单位收到“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停工指令书”后,应立即进行整改,并在完成后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复查。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及其下属的分公司、工地项目经理部、班组等各个层级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该制度特别适用于涉及脚手架、上料平台、斜道、塔吊、垂直运输机等大型施工机械安装和使用的工程项目,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得到有效落实,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