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考核奖惩办法讲解了矿山企业中针对新工人、特殊工种、临时工以及参观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要求,强调了未经培训和考试合格不得上岗的规定。文件还详细列出了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和行政处分。例如,对新工人未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的单位负责人罚款300元;安检人员因制止违章作业被打骂的,肇事者罚款300至600元;未按作业规程进行支护或支架不符合标准的,每根罚款10元至500元不等。此外,文件还规定了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标准,以及对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参与情况的考核要求。安全考核奖惩办法适用于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特别是井下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该办法旨在通过明确的奖惩机制,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确保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适用于矿山企业的管理人员、安检人员、新入职员工、特殊工种人员以及参与井下作业的所有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