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础管理专项检查基础管理专项检查“6 个必查个必查”检查表检查表序序号号一级纲目一级纲目 二级纲目二级纲目三级纲目(三级纲目(“6 个必查个必查”必查具体内容必查具体内容)检查主要资料及方法检查主要资料及方法检查依据检查依据存在问题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措施1基础管理机构设置煤矿设置有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突出矿井设置有专门的防突机构,并配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专职人员;检查机构设置文件和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煤矿安全规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6)2基础管理 人员设置煤矿“五职矿长”配备齐全,专业对口,具有适应岗位需求的工作能力; 配备齐全采掘、通防、机电、地质测量专业技术人员, 技术
2、管理工作满足矿井生产需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数量满足要求。检查人员任职文件,有关人员人事档案,工作开展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3基础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覆盖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准确,各岗位人员严格落实和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企业编制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考核兑现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4基础管理制度建设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煤矿企业建立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等制度,并按照制度开展工作检查制度建设情况,检查制度落实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3、产法及编制的制度5基础管理风险管控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体系, 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实施安全风险管控检查资料,检查现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6基础管理安全投入安全生产费用是否按规定足额提取(突出、高瓦斯矿井为吨煤 30 元,其它矿井为吨煤 15 元),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是否到位检查有关财务报表资料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序序号号一级纲目一级纲目二级纲目二级纲目三级纲目(三级纲目(“3636 个必查个必查”的具体检查内容)的具体检查内容)检查主要资料及方法检查主要资料及方法检查依据检查依据存在问题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措施1瓦斯地质 瓦斯地质图突出矿井必须按规定编制、更新矿井瓦斯地
4、质图,图中应当标明采掘进度、被保护范围、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突出点的位置、突出强度、瓦斯基本参数等。地质测量部门与防突机构、通风部门共同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瓦斯地质图,生产计划,地质说明书,地质预报,瓦斯参数测定资料。现场检查。煤矿安全规程 第二百条,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十七条。2瓦斯参数测定和突出危险性鉴定煤 层 瓦 斯 参数测定开采煤层必须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与突出危险性相关的参数。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或者经主管部门认可具备相应能力的专业机构,按照规定在其许可范围内现场取样送检测试,成果报告不得出现“只对来样负责”。矿井综合柱状图, 测定钻孔设计, 测定钻孔施工记
5、录, 瓦斯压力观测记录, 取样及测定记录, 测定装备, 相关人员入井位置监测记录。现场核查。煤矿安全规程 第一百九十七条,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十八条。3瓦斯参数测定和突出危险性鉴定突 出 危 险 性鉴定有瓦斯动力现象、瓦斯压力达到或者超过 0.74MPa、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突出事故或者被鉴定、认定为突出煤层情形,应当立即进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否则直接认定为突出煤层;鉴定未完成前,应当按照突出煤层管理。对鉴定报告的关键内容、鉴定单位资质、项目人员资质、报告审批等要符合规定。瓦斯参数测定结果, 相邻矿井突出危险性鉴定结果,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现场核查。煤矿安全规程 第一百八十九条。4井
6、工开采一般规定采区设计采(盘)区开采前必须按照生产布局和资源回收合理的要求编制采(盘)区设计,并严格按照采(盘)区设计组织施工,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修改设计。采区地质条件、巷道布置、通风、安全设施等内容是否符合规定。采掘工程平面图、 通风系统图、 巷道布置图、巷道断面图册等采区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 地质说明书、 设计批准资料。 现场检查。煤矿安全规程第九十五条。5井工开采一般规定突 出 矿 井 采区采掘布置一个采(盘)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 1 个采煤工作面和 2 个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一个采(盘)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者多煤层开采的,最多只能布置 2 个采煤工作面和 4 个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调度记录,巷道开工报告, 生产计划及完成情况, 通风瓦斯报表,井巷测量台账。现场检查。煤矿安全规程第九十五条。同一煤层、同翼、同一采区相邻正在开采的采煤工作面沿空送巷时,采掘工作面严禁同时作业。煤矿安全规程 第一百五十三条。在同一突出煤层正在采掘的工作面应力集中范围内,不得安排其他工作面进行回采或者掘进。突出煤层的掘进工作面应当避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