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建2016280号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讲解了为规范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同制定的管理办法。该办法详细规定了专项资金的定义、目的、管理原则和支持范围。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全国性的安全生产预防工作和国家级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包括重大隐患整治、安全生产“一张图”建设、国家级应急救援队伍(基地)建设和运行维护等。文件明确了专项资金的管理机制,由财政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共同负责,确保专款专用,并强调了绩效管理和资金监管的重要性。同时,文件还规定了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法、支付流程和违规处理措施。财建2016280号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及相关中央企业和事业单位。该办法特别适用于涉及全国性安全生产预防工作和国家级应急能力建设的单位,包括油气管道、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整治,以及国家安全生产风险预警与防控体系建设。此外,该办法还适用于国家级应急救援队伍(基地)的建设和运行维护,以及其他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