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讲解了公司及其各部门负责人在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的具体职责和流程。该制度详细分类了安全事故,将其分为火灾事故、因工伤亡事故、交通事故和设备事故四大类。其中,火灾事故按照损失程度划分为特大、重大和一般三类;因工伤亡事故则细分为轻伤、重伤和死亡事故,并进一步细分了死亡事故的等级;交通事故也根据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程度划分为一般、重大和特大三类。制度还规定了事故报告程序,要求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报告相关部门,并明确了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的具体步骤,强调了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员工未接受安全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不放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部门及其负责人,尤其是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事故调查小组及相关管理人员。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在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的操作流程,确保事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从而减少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