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谈心理分析在火灾现场调查中的应用火灾现场调查是指火灾发生后,火灾调查人员在火灾现场勘验的同时,紧紧围绕火灾案件和火灾现场向有关人员及知情者进行的调查访问。火灾现场调查和现场勘验是火因调查的两个重要方面,调查取得的证人证言和当事人陈述所形成的询问笔录,是火因调查证据链中十分重要的环节。它对补充验证现场痕迹物证,发现火因线索、查清火灾原因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许多火灾尤其是不易查找到如烟头、打火机、蚊香等引火源的,火灾原因的查清都是肇事者本人自己供述出来的。在火调实践中,我们经常遇到肇事者以及证人基于主、客观原因不愿讲真话吐实情而作伪证的情况,这就需要火灾调查人员正确运用心理分析,把握被询问人的心
2、理特征及性格特点,掌握询问技巧,引导或迫使有关人员讲出事情真相。现在结合数年从事火调工作的体会谈几点浅见。一、火灾调查中不同对象的心理分析1、肇事人员的心理分析。火灾肇事者是造成火灾的直接当事人,他对火灾发生的过程十分清楚,由于怕承担火灾责任受到处罚,赔偿受灾户(人)的财产损失或期望能从保险、供电、供气等相关单位得到赔偿,往往不愿交代起火的经过和火灾的真实原因,在调查中表现为漫无目的地说一些离题万里的话,故意编造情节,把调查人员的思维往他们想达到的目的上引诱,或是不言不语,拒不交代问题。分析其心理状态有以下三种,一是侥幸心理。他们依据自己的经验、认识,认为火灾现场遭到严重破坏,不能可暴露火灾原
3、因或违法犯罪事实。侥幸心理越强,抗拒性越大,这是火调工作的障碍,但这种侥幸心理伴有一种运气,幻想因素。他们由于没有燃烧以及燃烧物品的理化性质方面的专业知识,凭想像交代出的问题往住前后矛盾,漏洞百出,不能自圆其说。二是抗拒心理。由于对火灾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供述与否涉及到责任的承担问题,因而他们在心理上总是不同程序地存在幻想和抗拒,在调查中拒不交代,进行抵抗,对其他证人威胁、利诱、跟踪,急于打探别人交代了什么问题,态度横蛮,撒泼。时而嚎哭,时而怒骂。三是寄托心理,也就是有恃无恐心理,这类人相信他们的“后台”、“关系”能摆平一切事情,不会处理到他们头上,在调查中表现为漫不经心,左右言他,抬出所谓的
4、关系、后台暗示调查人员不用刨根问底,不用那么认真负责。2、对证人的心理分析证人在提供证言时,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证言往往与实际情况不符,有两种可能, (1)主观因素影响,证人故意隐瞒真相,说了假话,作了伪证。 其原因为: 一是证人与当事人以及火灾案件存在着某种因果关系;二是或受肇事人的引诱、胁迫;三是证人帮当事人“忙”,使他们得到保险,供电等单位的赔偿;四是证人道德品质存在问题,因为认识缺陷而凭想当然地期望某种有利于自己或朋友的结果出现,这类情况我们在火调中经常遇到。二是客观方面的因素,他们主观上愿意揭示真相,但实际上他们的陈述与实际情况不完全符合,甚至完全不符合。有以下几种因素影响证人非故
5、意说慌(1)时空的限制; (2)火灾的声、光、色、气味对证人感官的刺激; (3)火灾条件恐惧心理对不同的证人观察力的影响。 (4)证人心理、生理缺陷影响对火灾情况的回忆和再现; (5)证人观察到的情况因远近、角度不同而产生差异。二、识别“伪证”的措施及对策人的心理状态不同,在调查访问中表现出来的配合态度往往不同,调查人员一定要有耐心、有礼貌,不能动不动就发火,态度上要做到:尊重对方,和颜悦色,心胸开朗,设身处地,开诚布公。方法上要做到:沉着冷静,心细如发,听其言,观其行。有的放夭地做好思想教育和法纪教育,矫正消极心理,促其转化。1、察言观色,及时发现“伪证”。人的言行和面部表情可以表现出外界刺激对情感、情绪的影响,具体表现为: (1)说话时语调的升高表示兴奋或说谎,音量大,拍桌子,摔东西,表示生气、发怒,音调非常高的赌咒发誓更可能是欺骗的迹象; (2)人在极度紧张时,会出现肌肉颤抖,额头冒汗,说话结巴甚至说不出话来等现象,这种情况会出现在调查人员说到其要害时; (3)被调查对象坐立不安,手足无措,表明其心神不宁,心中没有底,拿不定主意; (4)被调查对象低头看地,身体前倾,双手交叉放在膝部或不停地摆动时,预示着心理防线已动摇; (5)被调查对象东张西望,似笑非笑,装着满不在乎,轻蔑的样子可能是伪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