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岸检查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安全生产,提高员工岗位责任意识,明确船岸检查的重要性,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要求第二条 认真领会船岸检查表中的各项内容,逐条对照学习,逐条对照进行船岸安全检查,如有问题及时汇报主管领导解决。第三条 加强现场管理,明确责任,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字确认”的安全检查责任制度。第四条 船岸双方根据船岸检查表中的内容共同进行检查,共同签字确认。第五条 船岸检查表中没有的内容,船岸双方协议签字确定操作。第六条 船岸双方就检查内容做好详细记录台账,备案待查。第七条 专职现场管理员、班长不定期进行抽查船岸检查情况,并将执行情况进行通报,防止流于形式。第八条 船岸安全检查工作列入日常考核,提高安全检查责任意识。第九条 在船舶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时,要立即要求船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才能作业,整改不合格的不予作业。第三章 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系储运车间起草,经过公司批准通过,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实施。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储运车间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