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班安全生产责任(1) 确保本班司机持证上岗。(2) 对班组所有司机进行行车安全教育。(3) 禁止混运禁忌危险化学品或禁忌气瓶气瓶。(4) 汽车司机必须经公安部门考试合格并获得驾驶执照后方可上路。驾驶执照必须随身携带。(5) 汽车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安部门、交通部门颁发的有关法令,并在出车前认真检查:1 汽车和拖车的状况是否良好,手、脚制动器及转向机构是否灵活有效,照明灯、雨刷器、仪表是否有效,有无漏水、漏油、漏气现象,主机与拖车之间的连接机构是否牢固等。2 油、水及轮胎气压是否合乎标准。(6) 不得使汽车超过规定的载重量。装卸货物时应将汽车停住,并拉好手动刹车掣。用起重设备装卸货物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并不准检查或修理汽车。(7) 督促司机检查货物捆扎是否牢固,否则不准开车。(8) 出行前安排司机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9) 组织司机进行安全培训、驾驶技能培训和车辆维修技能培训。(10) 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实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11) 对液化石油气罐车运输安全负责;对瓶装气运输车运输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