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队设备管理办法一、 设备运行管理:1、 设备出勤,运行操作人员必须听从队里的安排和指挥;2、 设备收班回场后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违者罚款 100 元/次;3、 未经队里许可动车,以任何理由动车者,一律视为私自动车处以罚款500 元/次;4、 私拉乱运干私活或私自收取运费者, 一经查实, 视其情节轻重处以 2000元5000 元/次罚款,并勒令其退回运费,并按工程处及项目部有关规定处理;5、 私拉乱运干私活私自动车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本人负责,与队里无关;6、 在工作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将机械设备开离施工现场,否则按私拉乱运干私活惩处;若因其它原因或工作点变动,必须征得调度人员同意后才可离开施工现场;7、 车辆卸碴, 必须严格按项目部现场调度的指定地点倾倒; 严禁乱倒碴,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本人负责并罚款 500 元/次;8、 设备在工作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尊重各级领导、业主及监理,并听从他们的指挥;二、 设备维修管理:严格按照项目部及队里对设备维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三、 安全管理:严格按照项目部及队里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