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管理制度一、为加强管理,保证水电设备正常运行,减少浪费,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使职工养成节约用水、电的良好习惯,结合车站实际,制订本制度。二、水电设施由专职人员管理,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维修工作,并配合站办对电源线路进行安全检查。三、水电管理员应经常到各班组、岗位以及租赁、承包场所检查用水、用电情况,任何人不得干涉。四、水电设施自然损坏,由班组负责人及时申报,水电管理员负责维修和更换。五、各租赁户和承包户用水、用电,均按表计算收取水电费,水、电表出现误差和损坏,应查明原因,系设备故障的,由水电管理员及时处理,不准私自改动水、电表,违者按偷水、电处理。六、各班组、岗位要节约用水、用电,水电设施损坏及时申报,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七、违反上述规定的,按车站奖惩实施细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