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公司危险品管理规定讲解了太仓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为加强装卸进出口危险货物的管理,确保港区、船舶和作业人员的安全,严格贯彻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国内危规)和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国际危规)。该规定详细划分了危险货物的分类,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杂类等。规定还明确了危险货物的托运与承运流程,包括提交相关单证、货物性质说明书以及包装要求。同时,文件详细描述了危险货物的装卸作业要求,如选派专业人员、使用合适的装卸机具、设置安全网和穿戴防护用品等。此外,还强调了装卸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案。对于危险货物的储存和交付,规定明确指出允许在集装箱专用堆场短期堆存,并对不同类别危险品的堆存时间和条件进行了具体说明。码头公司危险品管理规定适用于太仓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作业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港口管理部门、船方、理货人员、门卫和闸口工作人员、装卸人员等。该规定特别适用于涉及危险货物的托运、承运、装卸、储存和交付等各个环节的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旨在确保码头作业的安全性和规范性,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