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服务区治安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 服务区应积极配合协助高速交警、地方公安等部门做好服务区的治安安全工作;第二条 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熟悉服务区各种安全消防设施并会熟练使用;第三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对当班情况作详细记录,相关情况已处理的向接班人员通报,未处理的说明原因移交下一班处理;第四条 热情主动地为客人服务,维护服务区日常秩序,制止一切损害服务区利益、危害顾客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第五条 维护服务区广场的停车秩序,做好车辆的管理工作;第六条 发现有横穿高速、闹事及不文明顾客时,要及时加以劝阻、制止,方式方法要灵活,对严重扰乱服务区营业秩序、损坏服务区财物的现象,要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服务区利益;第七条 执勤时不准吸烟、看书、打私人电话、干其他与工作无关的私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便窜岗、换班;第八条 工作人员端庄稳重,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纪律严明,讲究礼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