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服务区安全培训和演练制度第一条 为提升服务区员工安全知识水平,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做出妥善处理,每年四次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演练;第二条 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各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含兼职安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新进员工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全体员工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等;第三条 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包括:熟悉国家、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及服务区安全工作预案;熟练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强化企业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危险源辨识能力等;第四条 服务区应按各项应急预案的程序,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对此事件的反应速度,其内容可以包括灭火、反抢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