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稽查制度为制止违章行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行车事故,特制定本办法。一、安全生产稽查工作是指对公司营运车辆的技术状况和驾驶人的驾驶行为,在整个运行过程中进行以遵章守纪和规范操作为主要内容的监督检查和控制。安全稽查工作由分管经理及安全科长负责组织实施。二、安全稽查范围:公司所属各线路营运车辆。三、安全稽查内容:1、检查驾驶人是否携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内部上岗证、客车驾驶员即时证明,驾驶证、资格证所记载的准驾车型是否与所驾车型相一致,“即时证明”是否所驾车辆相符。 驾驶证是否参加年检, 内部上岗证是否参加学习盖章。2、检查、纠正驾驶人在行车中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
2、例的行为。3、检查、纠正驾驶人超速、超员、超载的违章行为。4、询查驾驶人在行车中的精神、身体状况,纠正疲劳驾驶。5、检查车辆的制动、转向、传动、灯光、雨刷、喇叭是否完好有效,前轮胎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螺丝是否紧固,油箱架是否完好。6、根据班次、道路天气等具体情况对驾驶人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7、检查车容车貌和各种安全事项。四、安全稽查时间:1、每月底编制下月的路查计划,安全科配备两名在职安全稽查人员按计划上路及到各站点检查;分管经理、安全科长经常带队上路、稽查,纠正违章、消除隐患;公司其他领导按计划带班上路。2、每月上路稽查不少于四天,稽查车辆不低于 45 辆次,以保证每月每车受到一次路检。3、在事故多发季节和路段进行重点检查,重点节假日和客运高峰期间,大雪、雨季、暑假增加路检时间及次数,以保证车辆的行车安全。每月初制定安全稽查计划,并认真执行,对重点人员、重点班次、重点线路、重点车辆进行重点监督、检查。月末对当月稽查情况进行汇总,写出稽查情况分析报告。五、违章处理对驾驶人的违章处理按照公司安全稽查管理规定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