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装箱场地安全作业管理规定1、 场地工作人员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理念,确保自身安全。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2、 按规定穿戴工作服、配戴安全帽和使用防护用品,禁止赤膊、赤足、穿高跟鞋等进入现场作业。3、 工作前保证充足睡眠,当班精神集中,工作时间不得饮酒,作业中禁止打闹,场地内禁止烟火。4、 场地行走时要与机械、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禁止在机械、车辆行走时上车、跳车、越车。少年儿童禁止进入场地。5、 进行高处作业(超过 1.8 米)时,按公司的登高管理规定执行,杜绝一切冒险行为。场地临时用电要按照公司临时用电管理规定执行。6、 现场作业人员在与叉车、吊车配合作业时,应协
2、助机械驾驶员瞭望,劝阻其他人员远离作业现场。必须与机械设备保持安全距离,作业时与小叉车之间的距离应保持 5 米以上;其他人员应保持 10 米以上安全距离;当大型机械及吊车作业时,现场作业人员应以其保持安全距离;其他人员应保持 20 米以上安全距离。7、 严禁无证动用机动车辆及机械设备。8、 叉车机械驾驶员严禁在作业时听 MP3、收音机等。小叉车严禁载人。当需接听电话时必须要将机械停稳后再接听电话。9、 作业人员在验箱和上车验货等作业时,需等车辆停稳,如集装箱内有货要谨慎开箱门,防止货倒伤人。检验集装箱顶部时要系安全带,并与上索道连联,确保人身安全。验箱完毕后关闭箱门,方可安排机械作业。11、 作业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如发现作业中存在安全隐患时,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增加改进措施,确认无安全隐患时方可作业。12、 凡进入场地作业的特种机械及外租机械设备,相关业务部门应与其签订安全协议,规避风险。13、 场地库外货物堆存区所堆存的易燃品货物(如石蜡、棕丝等)要与其它易燃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且周边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