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规建处处长岗位安全职责讲解了局规建处处长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具体职责。文中指出,该处长需向分管局长负责,确保本处室业务管理的工程安全监管到位,遵循“谁审查(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文章强调积极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督导新建、改建、扩建的基建和其它工程项目实行安全“三同时”,并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所需的记录、台账、文件及档案资料,定期自查和统计上报。此外,处长还需负责本处室车辆、设备、设施和人员的安全管理,明确责任,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完善和健全公路应急预案和“三防工作”应急预案也是其重要职责之一。一旦公路工程施工、养护方面发生特大险情或事故,处长应按“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局长或分管局长前往救援和处理。局规建处处长岗位安全职责适用于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公路建设管理部门及类似机构中的规建处处长及相关管理人员。这些人员需要了解和履行文中所述的各项安全职责,以确保所在单位的工程安全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