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抓安全的副经理职责1、受经理和安全领导组委托,对安全工作负重要责任。主持公司日常行车和技术安全工作,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指示精神,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组织制定修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贯彻落实;3、建立安全警示室,定期不定期对经营者、驾驶员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组织开好安全例会, 驾驶员每月参加安全例会不得少于一次;4、掌握驾驶员思想动态和业务技能,严格驾驶员考核,对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及时制止;5、督促技术安全科做好车辆的例保检查及二级维护工作,严禁带“病”车辆运行;6、组织制订公司年度安全教育计划,并督促落实;7、定期向经理和安全领导组汇报安全工作;8、对实现公司下达的年度安全目标负责;9、加强安全基础工作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原始台账记录。负责审核本单位事故报告及各类技术安全报表;10、指挥并参与处理本单位所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及时查清原因,对事故责任人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11、对在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有审查、建议嘉奖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