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线路检查、维修管理规定1、机电机运队负责矿井所有钢轨的管理,负责除采、掘进工作面以外的维修,负责井下轨道的回收工作,负责生产接续过程中轨道线路的检查、维护工作。2、各区域单位负责本区域范围内的轨道、道岔及设施的检查、维修管理工作。3、综采队及综掘队轨道质量维护由区域使用单位负责。4、各单位要严格按轨道维修工操作规程作业。5、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区域划分制定轨道线路检查、维修计划,并按计划实施。6、机电科对各单位轨道线路进行检查、验收、考核,督促单位进行整改,确保运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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