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水)上船舶交通运输安全管理部分讲解了企业在海(水)上船舶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详细列出了企业及二级单位安全管理岗位的具体职责,包括贯彻国家法规、制订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安全台账、负责船舶及船员保险、参与技术考核、事故调查处理等内容。该文件还明确了专(兼)职安全员的职责,如贯彻上级指示、安全设施检查、安全活动组织、台账建立等。此外,文件强调了应建立的制度,包括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员工技能考核评定管理制度、船长指挥资格认定制度、应急预案、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危险货物管理制度等。同时,文件要求建立和保存各类船舶安全管理台账和资料,如船舶基本情况台账、证
2、书登记台账、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档案、事故登记档案、航海图书台账、救生器材及消防设备台账、应急演习记录等。此外,文件还规定了船舶单位和船舶的安全要求,如取得营运资质、建立安全管理体系、保持良好技术状态、按规定配备合格船员、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安全责任、取得法定证书、接受安全检查、设立安全标志、记录航海日志等。最后,文件对从业人员资格和船员安全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包括管理人员的从业资格、持证情况、劳动合同签订年限,以及船员的适任证书、特殊培训合格证、专业培训合格证等。海(水)上船舶交通运输安全管理部分适用于从事海(水)上交通运输的企业、船舶单位及从业人员。具体包括船舶运输公司、船舶租赁公司、船舶管理公司、船员培训机构、海事管理部门等。该文件为这些单位提供了详细的管理指南,帮助其建立和完善船舶交通安全管理体系,确保船舶运输的安全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