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讲解了非法干扰行为的定义、类别和适用范围,详细描述了处置非法干扰行为的原则、职责分工、信息传递和收集证据的具体流程。该文件首先明确了非法干扰行为的定义,包括危害或足以危害民用机场、航空器运行安全或秩序,以及有关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行为。类别方面,文件区分了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如劫持、爆炸航空器)、可能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如未经许可进入驾驶舱、在客舱洗手间内吸烟)和扰乱秩序行为(如寻衅滋事、性骚扰)。处置原则强调确保航空安全、确定性质、及时控制事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机上控制、空地配合。职责分工部分详细说明了机长、航空安全员、公安机关、安检部门、现场(地面)指挥部门、空管部门等各方的责任。信息传递章节规定了各单位在非法干扰事件中的报告和通报义务,包括初步报告的内容和飞行中信息传递的具体程序。收集证据部分则详细列出了取证对象、证据种类和调查取证的具体程序。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适用于民用航空领域的所有相关人员,特别是机长、航空安全员、航空公司保卫部门、机场公安机关、安检部门、现场指挥部门和空管部门。该文件为这些人员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帮助他们在面对非法干扰行为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确保航空安全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