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讲解了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意识,切实落实公司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一岗双责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具体职责。经理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将安全生产与生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主持事故调查分析等。安全科长(分管)的职责则包括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综合协调和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组织审核安全技术措施,配合事故调查处理等。各科室的安全生产职责涵盖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事故调查与处理、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现场监督检查、设备维护与管理、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等方面。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适用于各类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尤其是需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高风险行业。该制度对于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明确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可以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