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度讲解了公司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而制定的详细责任制度。该制度明确了总经理、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和安全经理在安全生产中的具体职责。总经理的职责包括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报告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主管安全副总经理的职责则侧重于监督公司安全活动经费的落实,参与全年安全工作总体方案的制定,组织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监督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参与事故处理,并对失职人员进行调查。安全经理的职责涵盖了安全教育、培训、宣传,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维护应急系统,检查和整改安全隐患,监督安全防火管理制度的执行,统计和上报事故,以及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3.1.1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安全生产管理的企业,特别是道路运输行业的公司。该制度不仅适用于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如总经理和主管安全副总经理,还适用于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安全经理及其团队成员。通过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该制度旨在确保公司在日常运营中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提高整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