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安全制度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落实安全责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根据黑龙江省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和县政府安全工作会议的要求,特制定友谊国土资源局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度,驾驶员岗位工作人员都要认真遵守。1、定期参加交通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不得无故旷勤;2、做好春、秋两季车辆检查,合格率要达到 100%;3、车辆不得由其他人员驾驶,严禁酒后驾驶;4、按领导指定的路线行驶,不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出车;5、做好车辆的保养维护,严禁车辆“带病”行驶;实现上述责任目标的,年度终了后预以奖励;对没有实现上述责任目标的,不予奖励,并视情节给予适当处罚;对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出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或人身作伤亡的,除单位追究个人责任外,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临时人员予以辞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