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舱人员下舱安全规定讲解了清舱作业前必须进行的一系列安全措施,包括严格测爆以确保舱内可燃气体浓度和其他毒性气体均在容许浓度以下,设置适当的照明,检查并清理下舱扶梯以避免跌倒事故。该规定还强调了作业人员在下舱前需被告知工作任务及联系方式等注意事项,以及检查和穿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工作服、工具、安全帽、安全鞋等。同时,禁止穿戴或携带容易产生静电的衣服和器具,以及易产生火花的带钉鞋或工具。为保障舱内空气质量,清舱作业人员在舱内工作时,应保持吹风机运转,一旦吹风机停止运转,应立即将舱内人员撤出。当舱内气体浓度未在容许浓度以下时,禁止作业人员进入舱内。此外,舱口应设置两名安全监视人员,并在甲板上配备安全索和紧急救援工具。清舱人员下舱安全规定适用于船舶维修、造船、拆船等行业中的清舱作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旨在确保清舱作业的安全性,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