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务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一、编制目的为加强安全管理,保障项目部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进一步完善公务车辆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监督车辆的安全行驶,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根据国家省市、厅等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项目部公务车辆的安全管理。三、职责1.综合办公室负责对项目部公务车辆及驾驶员日常管理、检查、监督。2.安全科负责公务车辆安全统筹工作,以及车辆安全行驶的监督工作。3.驾驶员要钻研驾驶业务,爱护车辆、服从调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四、工作制度(一)总体要求1.综合办公室应为每车、每位驾驶员建立档案。2.驾驶员必须
2、参加安全学习和年度考核,否则不得驾驶公务车辆。3.安全科应每年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对年度未发生安全事故的驾驶员进行奖励。(二)车辆管理1.机动车辆的落户、参保、报废等手续,驾驶人员的上岗操作和年度安全教育及车辆的动态情况管理,由综合办公室和安全科具体负责执行。2.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及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调派,爱护车辆,积极完成好任务。3.为杜绝对车辆技术状况不熟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项目部车辆实行定车定人制度,没有特殊原因及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更换人员、车辆。4.外聘驾驶员,应严格审查考核,根据项目部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后,方能驾驶车辆。5.租用
3、外面车辆和聘用驾驶员,必须经项目经理同意并与车主和驾驶员签订租车协议和安全协议。(三)车辆的使用、维护管理1.公务车辆必须经过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驶证后,方准行驶。2.为充分发挥车辆的运行效率,各级车辆管理部门应认真做好车辆的动态管理,按需调派车辆,确保车辆运行的安全。3.各驾驶员应填报当日车辆行驶动态、用途、里程、油耗(修理费材料费等)日志,每月统一上报其对应的车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以便车辆管理人员掌握车辆使用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4.车辆必须做到定期修理与日常维护相结合,各车辆驾驶员应履行对车辆的勤检查职责,按照强制保养,视情修理的原则,保持车况良好。5.小车班应认真做好车辆的保养、维护、使用、年审管理工作,使车辆的各项手续齐备,车况良好。车辆长途行驶前,必须上检验槽进行检验。车辆在交接时必须清点随车工具及车辆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