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安全副站长安全生产职责(1) 、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精神,法规、方针、政策,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和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法规和规章,建立以法定代表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领导机构,坚持安全管理一票否决制的原则。(2) 、协助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与生产相适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监督员,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具有安全管理一票否决的权力。(3) 、实行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考核指标,认真落实上级和行业管理部门及车站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布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落实。(4) 、督促检查各有关职能部门安全生产情况,认真贯彻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和站务安全管理规定。(5) 、按规定合理提取必要的安全经费,督促有关职能部门配齐落实安全设施设备。(6) 、深入现场检查了解,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通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隐患,落实整改措施。(7) 、对站内发生的事故和应班车辆站外发生的事故,必须及时到事故现场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8) 、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吸取教训总结经验,组织召开好各种安全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