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勤车安全员职责第一条 通勤车安全员工应乘坐本人负责的车辆,不得随意乘坐车辆,且坐在通勤车的第一排座位。第二条 组织员工有序的上下车,切勿拥挤。第三条 在车辆发车前,对车内的设施和乘车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严禁乘车人员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管制刀具、武器以及宠物乘车,通勤车内禁止吸烟,确保员工乘车安全。第四条 在发车前及中途停靠后提醒乘车人员系好安全带,并逐一检查,务必保证所有乘车人员都系好安全带。第五条 通勤车中途停靠发车前,核对车内乘车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可发车。第六条 提醒乘车人员在睡觉时,妥善保管好随身贵重物品,防止丢失。第七条 提醒乘车人员在车内请勿随手丢弃垃圾,扔到垃圾桶内。在下车时,提醒乘车人员随手将垃圾带出车内或扔到垃圾桶内。第八条 车辆到达后,提醒乘车人员检查随身物品,切勿遗落在车上。所有人员下车后,检查车内是否有遗漏的物品,如有物品,请交到后勤服务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