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讲解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强调由村委会和乡安监站联合负责,确保辖区内易发安全隐患路段的及时发现与消除。文件指出,各村驾驶员需定期接受岗位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其识别和监控事故隐患的能力,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同时,各村应制定并执行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隐患排查。乡安监站需承担起安全职责,持续进行巡回排查,并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重点排查。职能部门需定期抽查下级职能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落实到位。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相关部门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隐患情况、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及整改要求和期限。安全检查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每次检查前需明确目的、内容、方法、地点及分工情况,检查后需及时汇总并报告乡安监站。所有检查均应全面且重点突出,不得敷衍了事。相关领导和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应密切配合,不得推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适用于各村级组织、乡安监站及相关职能部门,旨在指导和规范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确保道路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该制度特别适用于农村地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为基层安全管理人员提供了一套系统化的排查和整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