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规定讲解了交通警察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应遵循的安全防护规定,旨在预防和减少执勤执法中的伤亡事故,保障人身安全。该规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制定。规定要求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拦截检查违法犯罪嫌疑车辆和处理交通事故时,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为交通警察和执勤执法车辆配备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装备,并加强安全防护日常教育和培训,确保交通警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护方法。此外,规定还详细列出了交通警察在执勤执法时应佩戴和携带的安全防护装备,包括反
2、光背心、多功能反光腰带、发光指挥棒、对讲机、执法记录仪等,并要求在特定情况下携带防弹背心、防刺手套、防弹头盔等特殊装备。执勤警车和交通事故勘查车也需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交通警察在出勤前和任务完成后需检查装备是否齐全有效,并定期检查警用车辆的装备和设施。在道路执勤时,设置执勤点应选择安全地点,并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如锥筒、提示标志、警告标志等,确保交通安全。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规定适用于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警察,特别适用于在道路上执行执勤、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拦截检查违法犯罪嫌疑车辆和处理交通事故等任务的交通警察。该规定不仅为交通警察提供了具体的安全防护措施和操作指南,也为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了监督管理的标准和依据,有助于提升交通警察的安全防护能力和水平,减少执勤执法中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