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讲解了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制度。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文中详细分类了安全事故,包括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并明确了各自的伤亡和经济损失标准。在事故的统计和报告方面,制度要求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向相关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谎报或故意拖延不报。企业负责人应在1小时内向运管所、交警、安监等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事故调查处理部分强调了事故调查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原因和损失,认定事故责任,总结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责任人追究责任。事故调查组需全面掌握死者火化安葬、赔偿调解、伤员救治等善后工作,与交警部门密切配合,确保事故处理平稳有序。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和机构,特别是交通运输、制造业、建筑施工等高风险行业。该制度为企业提供了一套完整的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流程,有助于企业在事故发生后迅速采取行动,减少事故损失,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同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