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交通车辆管理办法.为保证我工地交通车辆及相关人员的安全,使全体工程人员熟悉和遵守交通车辆车辆安全的管理,营造和谐、平安、舒心的施工环境,特制定本办法:一、工地交通车辆项目部统一管理,由项目经理委托工程队队长韩学才负责。二、工地各类交通车辆实行统一管理、专人专车驾驶的办法,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驾驶。三、工地交通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熟悉现行道路交通规则,熟悉所驾车辆的性能,具有较好驾驶操作技术,讲道德、讲文明、守规则、保安全。四、严禁酒后、醉酒驾车,违者重罚,因此造成交通事故一切后果,承担所有经济损失。五、工地内部专用车辆(黑户车) ,不得随意离开工地;更不允许无证人员驶入等级公路和城镇(去头营加油除外) ;需要上等级公路和进城时,由车辆管理负责人派专人专车协助办理。违者重罚,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后果自负。六、工地交通车辆(含小三轮车、洒水车)在工地现场行驶,一律实行限速,皮卡、小车及其他工程车辆时速 30 公里以内,小三轮运输车时速20 公里以内,违反一次罚款 300 元,如因起速造成交通事故,其责任均由本人自负。七、驾驶人员要经常检查、清洁车辆,及时维修保养,不得驾驶病车上路,确保人车安全。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实行。宁夏银川三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