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驶员违章违纪后的黑名单制度一、目的:提高广大驾驶员遵纪守法、关爱生命的觉悟,促进华东物流驾驶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二、凡驾驶西油物流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违反以下规定,均录入西油物流驾驶员违章违纪“黑名单”。1 、因违章、违规、违法行为被交警或运管抄告一次以上的。2 、拒不参加车队定期组织驾驶员安全生产学习三次以上的。3 、拒不参加政府、行业和企业组织的驾驶员从业人员安全知识考试二次以上的。4 、新进我司驾驶车辆的驾驶员不参加政府、行业和企业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一次的。5 、违反 道安法 被交警部门记分 12 分或吊扣、吊销驾驶证的。6 、违反 运管条例 被运管部门注销从业资格证的。7 、醉酒后驾车
2、的。8 、发生重大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风险管理世界网-安全员之家)9 、发生事故后不积极配合调查处理,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10 、人为屏蔽、私自拆卸、破坏、关闭 GPS 监控车载终端等设备三次以上(含二次)的。11 、 被路检人员查获在驾驶车辆运行途中接、 拨手机行为二次以上(含三次)的。12 、不服从企业管理规定,对企业管理人员谩骂、殴打等不文明行为且影响较大,不服从处理的。13 、发生因“货损率过高”、“服务态度恶劣”等服务质量投诉,确认属实三次以上(含三次)的。14 、 有“三超”、 “三违”行为之一且被我司路检人员发现三次以上(含三次)的。违反以上规定的驾驶人员,将录入我司驾驶员违章违纪“黑名单”,除按政府的相关规定处理外,还将受到以下处理:1 、注销“上岗证”,终身禁止驾驶西油物流的车辆。2 、向行业主管单位上报,建议将其列入行业主管单位驾驶员违章违纪“黑名单”范围。